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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打官司也能拿回赔偿款,法官诉前调解化民忧!
  发布时间:2021-04-03 22:35:15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举措,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整顿实效,连日来,安溪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力求办实事、解民忧。 

今天,就让我们走近

安溪法院的多元调解中心

看看当事人是如何从走进法院

到纠纷解决不出三天

不打官司也能拿到赔偿款的


一案情简介

谢小阳(化名)受雇于谢小明(化名)从事拆除彩板工作期间,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肋骨、锁骨等部位多处骨折的严重伤害。

3月29日,谢小阳来到安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算起诉谢小明,要求一次性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及后续治疗费用等3万元整。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谢小阳与谢小明系同村村民,且平时多有来往和劳务合作。经电话沟通,谢小明亦初步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决定将该案移送诉非联动调解室化解。



二调解过程

4月1日,立案庭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易怀德、吴庆勋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与两位当事人同村的热心人士谢小发(化名)协助参与调解。

谢小发从两人多年来的合作关系和相互之间的情谊入手,谈亲情、道乡情,耐心细致的开展劝解工作,缓和了双方因纠纷而产生的对立情绪。

立案庭法官和调解员从多年调解工作经验入手,为当事人厘清事实、讲明法律,告知当事人诉前调解的优势和进入诉讼程序的利弊。


三纠纷化解

最终通过立案庭法官、调解员、热心人士谢小发三方联动,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谢小明自愿承担谢小阳因提供劳务受到的各项损失30000元,扣除谢小阳已代为垫付的医疗费13500元,谢小明在诉非联动调解室通过微信当场向谢小阳转账16500元,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诉前化解涉民生纠纷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立案庭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立案庭工作人员结合案件类型、复杂程度,对于案情较为简单、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分流至多元调解中心,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镇村干部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参与诉前调解,注重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把纠纷化解在诉前,有效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时间、缓解了法院诉讼压力,促进了矛盾的有效化解,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举措,在执法办案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教育整顿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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