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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在福州务工的他,却向安溪法官写“求助信”?法官回复了……
  发布时间:2021-12-30 11:27: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溪法院民二庭庭长刘雅芬,收到了一封来自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的“求助信”,信中一名自称是进城务工农民的张某,对其遇到的劳动争议方面问题写信请教刘法官,并在信的末尾处留下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刘法官细细阅读了这封信件,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整理好张某提出的几个疑问,把要作的回答简要记录,并重点查阅了相关法律书籍。

随后,拨打了信上的电话,对张某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释明:

Q

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一番答疑解惑后

刘法官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您在福州务工,不是我的案件当事人,也并非安溪人,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给我寄信的呢?

为了顺利要回工钱,我到书店查询相关法律知识。在《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中刊登了您的一篇案例:《公司与个人开办的加工点是否构成混同用工情形的认定—罗某诉匠师公司、廖某确认劳动关系案》。

我觉得案情和自己的切身经历相似,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刘法官写了这封信。

刘法官,我没读过什么书,给您写了求助信也没抱希望,没想到真的得到了您的帮助,谢谢!谢谢!

挂断电话,刘法官在年末连日的加班疲惫之余,感到了丝丝的欣慰。

一份好的判决书,或长或短,或规矩严谨,或说理煽情,不仅能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定纷止争,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篇好的案例,是在总结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结果转化,对内促进类案裁判、司法调研,对外强化法治宣传,无论文化水平高低都能够学法懂法。

法官们大多数的时候是艰辛的,像没有温度和声音的星。但当天空暗下来,闪耀的星光永远指引法治道路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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