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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丨暴雨引发邻里纠纷,法官善德调解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2-02-08 09:19:24 打印 字号: | |

大雨冲垮挡土墙

家中变成“窟窿墙”

一纸诉状   对簿公堂,

争一争,还是让一让?

互谅互让树立相邻好榜样!


01

案情回顾

蓝某甲、蓝某乙、蓝某丁三家的住房均依山而建,地势自高往低毗邻而居,长期和睦相处。2020年3月左右,蓝某乙自行在与蓝某甲厝地之间的斜坡上修建一堵挡土墙,意欲用于阻挡土石溜坡。

2021年8月初,受台风“卢碧”影响,安溪县湖上乡长林村连续数日遭遇强降雨天气,在多重因素影响下,蓝某乙修建的挡土墙发生垮塌,部分墙体直冲蓝某甲房屋,致蓝某甲房屋一楼客厅、卧室的部分墙体受损严重,除两处墙体损毁外,屋内硬装及物品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事发后,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不成,又经村委会调解未果,蓝某甲遂将蓝某乙、李某、蓝某丙诉至法院,要求蓝某乙、李某、蓝某丙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审理过程中,本院依蓝某乙、李某、蓝某丙的申请,通知蓝某丁、俞某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02

善德调处

考虑到本案系相邻关系引发的纠纷,且事发因素较为复杂,审判长高清良和承办法官陈瑜芳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并初步征询各方的调解意向。

经走访了解,当事人之间原系友邻、亲戚关系,事发前一直和睦相处,事发后也希望能调和了事,但因财损认定、责任分担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一直沟通不畅,最后才诉诸法院。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抓住纠纷症结,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释法说理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做好沟通桥梁,让当事人坦诚相见,感受、体谅彼此的初衷善意,加固调解基础;引入家风家训,劝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为睦邻乡里树立好榜样,最终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03

案件回访

案件审结后,为促成当事人如期履行调解协议,且考虑到房屋修补工作可能比较复杂,审判长高清良和承办法官陈瑜芳在节前对该案进行回访工作,到现场开展实地走访、收集反馈等活动,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提供建议帮助,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延伸司法服务,传递司法温度。

事后,蓝某甲特意托家人送来一面“公正执法为人民,耐心调解益双方”的锦旗表示感谢。

04

法官寄语

与邻为善、与邻为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建立良好邻里关系的基本准则。本案各方当事人毗邻而居,长期友好相处,关系融洽,虽因一时矛盾诉诸公堂,但经劝导开解,能够互相退让,共同协商处理好相邻纠纷矛盾,实属不易,是和睦邻里、文明共处的典范。

相邻关系人在日常相处中难免会有磕磕绊绊的问题,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各方应怀有谦让之心,与人为善,相互宽容,共同经营、维护良好而融洽的邻里关系,共建美丽乡村,共筑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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