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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3-10-26 08:29:29 打印 字号: | |


10月23日,安溪法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通报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部署下阶段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黄小丹出席会议并作强调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孙明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院党组成员黄志波传达了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通报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增强忧患意识,确保警钟长鸣。二要增强权力意识,确保正确履职。三要增强敬畏意识,确保拒腐防变。
黄小丹院长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聚焦政治建设,进一步落实政治自觉。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把落实政治自觉作为开展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真正在实践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部署落实落地。

二要聚焦“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院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关键时刻要敢于红脸、敢于亮剑,敢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正把该做的工作做好、把该尽的职责尽到位。

三要聚焦权力制约,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
院领导要牢记“第一身份”,落实好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通过运用“清风”系统聚焦“关键岗位”,强化内部管理。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在平时、抓早抓小抓端倪。

四要聚焦正风肃纪,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
要锲而不舍、始终如一强调“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现从“要我报”到“我要报”、“不敢报”到“积极报”的转变。要坚守廉政底线,管住自己、管好亲友和身边人,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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