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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再升级 | 安溪法院:推行“免于提交”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09-30 15:31:31 打印 字号: | |

“不到五分钟,就办完了。”一次执行立案体验,让申请执行人王某惊叹不已,近日,王某仅带一份执行申请书就办好了立案手续。

以往,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要准备执行申请书、判决书、生效证明书和当事人身份信息等材料。如今,根据安溪法院“免于提交”工作机制,对当事人因诉讼已向法院提交过的信息材料或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等材料,可免于提交。


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得益于安溪法院推行的

“免于提交”工作机制


2024年8月,安溪法院探索推行“免于提交”工作机制,坚持“让数据多跑路”原则,减少群众到法院办理业务所需提交材料的数量,让当事人无需再重复提供证明材料,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负担,有效地解决群众立案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以前来法院立案,要准备一大袋材料,现在要的材料少了好多,太方便了!”

安溪县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徐某来到安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立案材料时,得知营业执照、身份信息以及被告公司的企业登记信息等材料可以由法院通过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平台,快速获取涉诉当事人相关信息,其业务办理时间大大缩短了。



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工作落实落地,安溪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订《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合作协议》,建立涉诉主体信息查询共享平台,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材料,但法院可通过向各联动单位调取到的信息、文件等,如涉诉主体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婚姻登记信息、纳税信息等,或当事人需向各联动单位提交的法院已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相关证明等材料,由法院与各联动单位通过“线上+线下”信息共享方式代为提供。




让“数据多跑路”,让涉诉群众“少跑腿”

安溪法院通过“不破法规破常规”的思维,一方面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轻当事人证明的负担;另一方面,开展涉诉信息通报服务机制,为当事人出具真实、完整、客观的涉诉信息说明,扫清群众因涉诉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阻碍。

“太好了!有了这份《涉诉信息通报函》,我的贷款就有着落了。”

近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张某在履行完调解分期付款义务后,因相关涉诉信息仍在第三方平台上显示而影响其申请办理银行贷款,于是便来到安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涉诉信息说明”专门窗口咨询解决办法。

窗口工作人员了解该情况后,立即根据《安溪法院关于建立涉诉信息通报服务机制工作指引》对该公司涉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随后根据张某的申请,向其出具《涉诉信息通报函》,证明其涉诉案件已经审结。张某将该通报函提交银行,相关贷款审批流程正有序进行中。




坚持“减证便民”,制作“减负清单”

有效破解群众、企业

办事证明多、出具难、多头跑等问题

再辅之以涉诉信息说明

群众和企业办事就轻松多了

截至目前

安溪法院已累计为130余名涉诉当事人提供“免于提交”服务,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享数据信息110余条,20余名群众、企业因取得涉诉信息通报函而脱离负面评价。




下一步,安溪法院将不断丰富优化诉讼服务应用场景,通过减证便民、数据共享、信息说明等方式,打通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司法协作的各类痛点堵点难点,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工作落实落地,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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